為貫徹落實《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財政部令第58號),進一步強化財政內部監督職能,北京市財政局以制度機制建設為依托,多措并舉,積極推進內部監督工作。
一是制定下發了《北京市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實施辦法》(京財監督〔2013〕1486號)。該辦法既遵循財政部58號令總體要求,又突出實用性,對今后一個時期財政內部監督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予以明確、規范,著重對重點檢查的查前、查中和查后各環節基本程序予以規范,確保檢查組織更加科學、檢查流程更加精細、處理處罰更加規范。
二是制定了《北京市財政局內部監督檢查聯絡員制度》。從內部監督檢查聯絡員的基本條件、職責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了全面具體的規定,進一步加強了財政監督機構與各業務管理機構的溝通聯系。
三是以“外查內延”的形式開展內部監督檢查。建立與業務管理處室間的溝通聯絡機制,就財政專項資金的檢查中所反映的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問題進行通報溝通,這一做法不僅得到相關業務管理處室地積極回應,同時反饋了完善管理的具體措施。
四是召開北京市財政系統內部監督工作推進會。市局領導班子、18個區(縣)財政局“一把手”和主管財政監督工作的局長出席會議。會議指出: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內部監督工作,充分認識開展內部監督是促進財政管理的重要手段。特別是要充分發揮一把手的作用,克服不愿監督、害怕監督的思想顧慮,營造財政監督專職機構敢監督、能監督、會監督和監督對象歡迎監督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在行動上把內部監督做實做好。積極研究探索財政內部監督的有效形式和方法,將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與年度績效考核掛鉤,作為財政干部年度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減少對具體財務收支的檢查,把重心放在強化預算管理、預算執行的監督控制上,通過內部監督完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機制,同時加強財政干部隊伍能力建設,將財政內部監督工作和財政干部隊伍建設密切結合起來。